【明報專訊】遠東航空無預警停飛,董事長張綱維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等案傳喚,訊後遭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周刊爆料,張綱維遭限制出境,除了停飛風波,很可能是因為他涉嫌掏空遠航高達22億元。 由於遠航12日發生跳票,並且無預警停飛,民航局於是依違反民航法將張綱維移送,檢察官認為張有必要到案說明,在13日上午張綱維舉行記者會前,將傳喚通知書送達遠航,通知張晚間7時到北檢應訊,就舊案及新案一併訊問張綱維。 晚間11時34分庭訊結束,檢方以張綱維違反《民航法》法第110條之3擅自違法停業規定,諭令張綱維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不過有知情人士向《鏡周刊》爆料,張綱維重整遠航,向合作金庫借貸22億元,卻將該筆款項私挪到個人名下的樺壹租賃公司;又為應付民航局查核,將樺壹等公司旗下長期滯銷的淡水「小坪頂」爛尾樓轉售給遠航,充作合作金庫貸款的擔保品;爆料人士指出,把私挪款硬拗成替遠航重整的代墊款,明顯涉嫌掏空。 對此,遠航回應,公司財報均如實記載,張綱維絕無涉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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