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互聯網之父Tim Berners-Lee發起「網絡契約」,核心在保障資訊自由,除上文談及私隱保障外,尚能延伸出兩大思考點。 首先是確保信息如何不被過濾。互聯網本無邊界,但卻可用人為方法控制、過濾信息。如中國規定任何發放予國內用戶的網絡資訊,其網站伺服器必須放於國內,更要申請備案、提交網站負責人資料,方便掌握行蹤,以收資訊控制之效。此一做法在內地行之有效,民眾無太大反對聲音,只是是否放諸四海皆準,我抱有質疑,因為對不同範疇的自由,始終愈少約束愈有利。 其次是假新聞的處理。資訊自由如雙刃劍,既讓優質資訊得以廣傳,也助長假新聞氾濫。現時,不少國家就禁絕假新聞立法,但隨即引來各種質疑,認為是政權打壓民眾發聲的手段;要確立過濾、規管、投訴、審核的標準並不容易,要在資訊、言論自由與真確資訊中劃出界線亦相當困難。我認為,與其立法禁止,倒不如提高整體公民質素,令人人都具備足夠能力判別資訊,靠常識區分內容而非依賴法規。近年流行的fact-check(事實查核)風氣正是關鍵,因其過程需要思考、求證,講求批判能力,而非全盤接收內容。正因現時網上資訊製作及傳播成本極低,有圖未必有真相,閱讀者更有責任查核自己關注的資訊,不做假新聞的幫兇。 要保障私隱應當立法規管,但管的不是用戶,而是政府、企業。而若然要確保信息不被過濾及處理假新聞,就不應該有過多的法規和限制,讓民眾提高自身水平,靠常識接收資訊,無為而治,才可真正長治久安。 作者 章濤(UDomain 集團主席、無線科技商會永遠榮譽主席) [章濤 財科暗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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