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上市國企逾百宗維權 職工盟促強制披露員工待遇
【明報專訊】職工盟公布《2018-19年度內地港資企業和香港上市機構勞權調查報告》,收集到105宗在港上市的國有企業集體維權個案。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批評,港交所未強制要求企業披露上市公司勞工待遇,又稱早前希望與港交所代表會面遭拒絕。港交所昨表示不回應,但稱今年中的諮詢文件已經建議,在社會關鍵績效指標中由「自願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
職工盟去年5月至今年4月,於網上蒐集149條微博及網誌、5個網站和2個新聞媒體有關大型罷工、集體維權的報道或評論。報告統計117宗集體行動,當中11宗涉港資企業,107宗涉在港上市機構,分別有一宗涉港資和台資企業,其餘涉在港上市的國企。
港交所倡改「不遵守就解釋」
李卓人批評港交所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針對包括企業的勞工待遇、僱傭模式的「社會範疇披露」指引,僅維持在自願披露性質,實際上企業鮮有主動披露。李續稱,職工盟已就指引修訂提交建議書,建議由自願披露提升至「強制披露」,以加強對上市公司公開資料的壓力。
港交所發言人回覆,稱不回應職工盟指港交所拒絕會面一事,但稱今年5月檢討《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的諮詢文件,已建議所有關鍵績效指標的披露責任,由建議披露(即自願披露)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
11宗涉港資企業 較去年跌15%
另外,職工盟報告收集11宗有關港資企業的集體維權個案,比去年調查下跌約15%。另外,107宗為涉及在港上市企業,當中105宗來自在港上市國企,佔整體個案約98%。針對港資企業的11宗維權個案,有5宗演變成罷工,與去年比較按比例升約22%;11宗個案有4宗涉及拖欠工人薪金,有5宗涉裁員、倒閉或搬遷但沒支付補償金的個案。
報告亦指出,受限內地禁止傳媒報道或評論罷工,加上中國政府日常對媒體及網絡的政治審查,難以統計調查期間實際發生工潮的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