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4歲地盤工人前年認識13歲女童後發展為情侶,並與對方性交致懷孕。女童懷孕期間,被告認識另外兩名12歲女童,並分別帶上住所及公園遊樂場性交,事件因其中兩女童向社工報告而揭發。他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5項與未滿16歲或未滿13歲女童非法性交罪,昨被判囚9年。 報稱地盤工人的黎永達(現年27歲)求情時形容,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不算太大,未來將檢查清楚對方年齡,並會盡力取回小孩的撫養權,成為負責任的父親。 就與被告性交致成孕的13歲女童Z,法官稱Z拒絕與心理學家見面,故未能索取其創傷報告。至於其餘兩名12歲女童X和Y,X在學業和社交方面的自尊心低落,需接受心理輔導;Y則怪責自己到被告家中過夜,惟隨荇伅★L去,其懷孕風險降低後,事件對其影響降低,目前毋須接受心理輔導。 有相同案底 官斥欠悔意乏同情 法官又指出,被告過往有相同案底,認為他偏愛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對事件缺乏悔意,亦對事主缺乏同情心。目前雖缺乏證據證明被告有戀童癖,但其重犯不止「高風險」而是成為事實。 法官形容,被告將X推在石^上性交的情G接近強姦的底線,而事件多於一名受害人,被告又沒採取安全措施,更導致其中一人懷孕,全屬加刑因素,最終判被告囚9年。 【案件編號:HCCC227-8、3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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