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難負擔律師費亦不獲法援
法律專家指加司法系統未盡責
【明報專訊】法律專家表示,加拿大的司法系統使國內的在職貧窮人士(working poor).陷入困境,其中許多人無力負擔律師的費用,最終不得不認罪或自己辯護。
在阿省,法律援助不適用於年收入超過20,000元的人。安省的起點則為17,731元,卑詩省為19,560元,魁省是22,750元。
卡加利刑事辯護律師協會主席薩維奇(Ian Savage)表示,律師費用從1,500元到10,000元不等,具體取決於律師的經驗。
卡加利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德爾(Balfour Der)說,許多人的收入不夠資格獲得法律援助,但不足以負擔法律費用。有些人原本不該認罪,但放棄並認罪。
在愛蒙頓執業家庭法的加拿大律師公會(Canadian Bar Association)成員赫伯特(Patricia Hebert)說:「那些傾向於需要法律援助服務,收入較低,負擔不起私人聘請律師的人,目前是數字很大的一類人」。
阿省的戴維與庫列特史蒂芬夫婦(David and Collet Stephan),因未能為其2012年去世的兒子提供生活必需而陷入法律糾紛,最終被判無罪。他和妻子在兩項刑事審判和兩項上訴中收到超過120萬加元的法律費用帳單。他們從親戚那裡尋求幫助,出售包括房屋在內的資產,還有大約30萬元的公眾捐款。
薩維奇說,許多人會從法律系學生提供的免費服務中尋求建議,但他們接手的個案會有選擇和有限制。
加拿大公益學生組織(Pro Bono Students Canada)將來自全國22所學校的法學學生分配到社區組織,法律事務所和公益團體。但他們不允許給出法律建議。
卡加利大學法律教授西爾弗(Lisa Silver)表示,這一問題無法快速解決,各地政府可能不願增加法律援助的支出,但她敦促政府要更有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