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金冷氣(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葉鎮球,去年7月在辦公室樓下被刀手伏擊,大廈保安上前阻止不果,兩人浴血受傷。涉案刀手及「睇水」其後被捕,警誡下透露刀手為收7萬元還債而犯案,「睇水」則分得5000元。兩名有三合會背景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有意圖傷人罪,法官判刑引述劉進圖遇襲案,稱兩人「受僱行兇」,案情嚴重,刀手被判監52個月,另負責「睇水」的男子因加控多一項「不歸押罪」,被判入獄54個月。 睇水者另控不歸押 加監兩月 控方透露,負責行兇的首被告林漢坤(53歲)及「睇水」的次被告馬有良均曾為三合會成員,兩人有多項刑事定罪紀錄。 法官判刑時指出,兩名被告曾跟蹤事主,預謀程度高,犯案兇器更為致命武器,事主有失血過多風險,沒有死亡是不幸中之大幸。 官引劉進圖案 稱受僱行兇更嚴重 法官特別引述《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稱「受僱行兇」令案件情節更嚴重,即使次被告只負責「睇水」,但「角色不同,刑責一樣」,所以兩名被告均就有意圖傷人被判入獄52個月,次被告因「不歸押罪」被多判兩個月監禁。 案發去年7月12日,葉鎮球在辦公室樓下等候升降機時,突然感到右大腿後方被斬,轉身看見穿黑衣、戴口罩及帽的首被告持一把約6吋長的刀。大廈保安員蘇育欽見狀上前阻止,右臂遭首被告斬了一刀,首被告隨即逃去,歷時13秒。 兩名被斬事主其後送院治理,葉鎮球右腿有20厘米深入裂傷,數條神經及肌腱割斷;蘇育欽右臂則有8厘米深入裂傷。 警方調查後拘捕兩名被告,次被告在警誡下稱「坤仔(首被告)收7萬蚊斬人,唔關我事,我幫手睇水咋」,又透露首被告欠債逾7萬元所以收錢斬人,次被告則負責「睇水」獲得5000元。案件進入法律程序後,次被告今年4月缺席聆訊,兩個月後遭警方在街上截查後再次被捕。 【案件編號:DCCC221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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