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印尼女記者Veby Mega Indah於9月採訪反修例運動時,疑被警員的布袋彈射盲右眼。她前日透過律師正式入稟高院,以「第三方披露令」(Norwich Pharmacal Order)作為法律依據,要求警方交出當天開槍的警員身分、編號以及相關文件。案件已排期明年1月3日公開聆訊。 原告為39歲的Veby,受僱於本港印尼語報章SUARA,被告為警務處長。 入稟狀指出,2019年9月29日下午4時50分,原告在灣仔站A2出口通往入境事務大樓的行人天橋上,遭一名警員開槍因而受傷,現要求被告提供該開槍警員身分、編號及相關文件包括書信、記錄、口供及電腦紀錄。原告亦要求被告於法庭命令14日內盡快提供相關資料予原告律師。 原告早前表示,曾透過律師要求警方提供當天開槍警員名字,讓她可採取法律行動,但警方一直拒絕提供有關資料。 【案件編號:HCMP2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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