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前員工李洪元因一筆離職賠償被華為指控敲詐勒索,遭深圳公安逮捕並拘押251天始被釋放,事件引發內地輿論風波。李洪元表示,目前他最大的訴求是希望華為跟自己道歉。華為昨回應稱支持李洪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包括起訴華為。 綜合內地媒體報道,42歲的李洪元於2005年10月入職華為任工程師,去年1月在逆變器銷售管理部上被勸退離職。經與華為商談,雙方同意給李補發約33萬元(人民幣,下同)離職補償。不過12月16日,華為部門主管報案稱李涉敲詐勒索,深圳公安介入將李刑拘。 深圳龍崗區檢察院最終據「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予起訴。李於8月23日被釋放,總共被拘押251天。檢察院決定對李給予約10萬元國家賠償。檢察院也向華為等公司發函為其恢復名譽。但事件仍引起輿論關注,《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評論稱,此事暴露華為內部管理存在缺陷。另有評論批評華為殘酷對待員工,影響其合作伙伴和消費者的信任。 華為官方昨晚回應稱,「華為有權利,也有義務,並基於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如果李洪元認為他的權益受到損害,我們支持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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