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光污染是指人為光線造成的不良影響,包括人為白晝現象、眩光、夜間能見度降低、浪費能源等。光污染除破壞生態平衡外,也會影響居民的生活素質。環境局2016年4月推出《戶外燈光約章》鼓勵人們減少光污染,但光污染投訴不減反增,自願性質的《約章》被環保團體質疑形同虛設。
◆Quicktake
˙推出《戶外燈光約章》後,環保署接獲的光污染投訴不減反增,2018年較2017年增加34%
˙簽署約章的5000個參與單位中,包括不少學校及團體,環保團體質疑數據未能反映打擊光污染的成效
光污染投訴不減反增
自推出《約章》以來,光污染投訴不跌反升,2018年環保署接獲477宗,較2017年增加34%。綠惜地球2019年10月到旺角及尖沙嘴觀察兩晚,留意西洋菜街及港島沿岸光污染情G,結果顯示兩地建築物於午夜過後的熄燈率分別只有74%及78%。以亞皆老街至登打士街一段西洋菜街為例,10月14日午夜前,兩旁商舖有375個戶外燈具亮燈,午夜後仍有99個亮燈,惟該段街道當時只有10店營業。
發證書標貼 鼓勵商戶自願熄燈
《約章》為自願性質,商戶可以自由參加。參與機構須由晚上11時或12時至翌日早上7時關掉戶外燈光裝置。為鼓勵機構參與,環境局會在報章及網上公布參與者名單,參與者可獲發證書及標貼,協助商戶宣傳及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區議員批約束力不足
深水鶧狦陪鄒穎瓻出,2017年12月接到不少居民投訴,指受新商廈「試燈」騷擾而難以入睡。居於長沙灣昇悅居的范先生稱該區近年受商廈帶來的光污染影響,如D2 Place射燈太強,近年舉辦的活動愈來愈多,天台更有「如激光」的射燈向外發放,十分滋擾。鄒穎琝撋靠純粹自願參與《約章》處理光污染並不奏效,促請政府立法管制。
■想一想
˙除了商戶裝飾或廣告燈光外,還有什麼造成光污染?
˙你多大程度上同意政府應立法強制商戶於深夜關掉燈光?
■今日明報新聞(港聞、中國、國際):bit.ly/2ztsMRM有效期30日
[通通識 第6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