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政府已批准省內城鎮安裝雷達攝錄機(photo radar),打擊愈趨嚴重的超速駕駛問題。雖然多倫多已表明會使用雷達攝錄機打擊在校區附近的超速駕駛者,但至少要到明年春季,才有望實施該項加強道路安全的措施。 多市市長莊德利表示,雖然省府已同意省內城鎮在校區附近和社區安全街區內安裝雷達攝錄機,捉拿超速駕駛司機,但是省府亦同時規定,要求城鎮在實施相關的措施前,先在推行的社區內豎立通知牌,給予司機在雷達攝錄機開始運作前有90日的通知期。 莊德利指出,省府的這項限制有點麻煩,但市府應是會全力做好工作,在超速熱點裝置雷達攝錄機,取締超速司機。 盡管省府給予城鎮這項新「法寶」,但城鎮本身亦有主決權,決定是否採用這項自動捉超速司機裝備,以及在那些需要的街道裝設雷達攝錄機,和設定限制的車速。 莊德利又表示,過去4年一直等候省府為雷達攝錄機開綠燈,透過使用這些自動裝置,市府在取締超速駕駛司機上跨出一大步。 他又信心在使用雷達攝錄機後,超速駕駛司機會有所警惕,除了要付出大筆罰款外,保險公司在獲悉超速司機接到告票後,亦會調升汽車保險費,這都可以收到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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