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網民上周一(18日)晚上發動「圍魏救趙」行動,欲營救被困理大的示威者,油尖旺一帶爆發激烈衝突,其中一名示威者在油麻地被警員按地制服後,被另一警員以警棍擊打腿部7下,本報一周前(22日)向警方查詢,未獲回覆;至昨日記者會再被問及時,警方確認接獲投訴,已展開調查,涉事警員行動中受傷,正休假。本報接觸到當晚另一名被警方棍毆、腳踢及拖行50米的被捕者,至今傷痕未退。警方解釋用武或涉疑犯未完全被制服,但有警權監察組織批評,警方對「合法使用武力」理解錯誤。
明報記者 何郁慧 陳柔雅
人權組織指錯理解「合法用武」
根據傳媒片段,18日晚一名示威者在碧街被警員制服,他伏在地上,另一警員衝前,以警棍用力擊打其小腿及膝部關節7下,直至有兩名同袍先後上前阻擋才停手。警方昨被追問此事,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當晚油麻地有過千「暴徒」聚集,不停向警員擲汽油彈,警方需採取果斷及快速行動,承認當晚警員曾用警棍。
警:伏地不代表完全制服
用武致被捕者痛楚棄反抗
江未直接評論揮警棍的警員是否違規。他稱一些示威者看似完全被制服,但警員要為他鎖上手銬或索帶,才算完全制服,認為外界與警方的理解有分別,反問「係咪佢鰜袨N代表完全被制服呢?」他亦稱,過去有被捕者握緊拳頭,不肯讓警員上手銬,故警員需用適當武力,令被捕者感到痛楚,以放棄反抗。就上述事件,他表示警方投訴警察課已接獲投訴,正在調查;涉事警員因行動中受傷,現休假中。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批評江永祥的回應「相當恐怖」,認為他對「合法使用武力」的理解完全錯誤。他表示警方使用武力要符合相稱性,案中被制服的示威者已伏下,沒有任何逃跑或攻擊[象,而且已被警員壓荂A涉事警員毋須擊打,「明顯是非法武力」。
有片擬索償 不知警樣貌
本報聯絡到另一名當晚於油麻地被捕的大學生Peter(化名),他亦被警方擊打、腳踢及拖行。他表示,19日凌晨零時許由彌敦道跑至接連碧街及登打士街的後巷,一名速龍警追至,以警棍將他制服在地。他稱當時無反抗,但警員繼續用警棍打他的左腳,另一警員亦踢他,其中一警員抓茈L的頸,拉扯其防毒面罩索帶致勒頸,將其拖行50米至碧街,「我係咁叫我W唔到氣,但佢無理」。
扣留期間,Peter曾填表格投訴遭警員拖行,其右膝及雙手擦損流血,左腳痛了10日。事隔11日,他展示左小腿傷痕,稱是警棍擊打的痕[。他暫未投訴,料日後會民事索償,但表示即使有人拍攝到事發一刻,因不知警員模樣,「無咩信心可以追究到,除非警方交代警員身分」。他批評不少警員濫暴,未來須解散及改革警隊,才能改善問題。
王浩賢看過有關案發片段後表示,即使被捕人不願意離開,警員亦不應使用警棍打,或用腳踢,批評是過量武力。
警方回覆表示,任何人如認為於警方處理任何事件受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投訴警察課會考慮證據,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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