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灣仔反三合會行動組一名偵緝警員,涉於2017年1月兩度偽冒上司簽署警察便箋,到懲教所探訪一名還押的哥倫比亞籍女子。警員早前否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經審訊後裁定表證成立。警員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自辯,遭控方質疑該女子為其情婦時說,「我承認處理感情有不好的地方。」 被告張嘉諾(43歲)報稱高級警員,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以及兩項管有虛假文書交替控罪。雙方承認事實指出,被告以其上司、高級督察何惠文簽署的便箋分別於2017年3次到大欖女懲教所公事探訪還押的哥倫比亞籍女子。有證據顯示,被告跟該女子同名的女線人會面。 控方質疑女子是情婦 被告否認 已婚的被告與該女子因工作關係於2007年相識,被告承認多次持該女子女兒的出生證明書、攜同她的女兒私人探訪。控方質疑,女子不是線人而是情婦,被告隨即強調「佢係我線人」。被告承認「處理感情有唔好鵀a方」, 又稱2016年11月頻繁接觸後,「發展鷒親密屪鰜Y」。被告提供另一郵箱地址接收該女子的信件,他解釋,信件為私人性質,故不寄回公司;亦「冇理由寄去我屋企」。 被告稱,原相約另一偵緝沙展李志禮於1月10日探監,故前一天準備便箋,並交予上司何惠文簽署,由於還押編號有誤,當日未能探訪。翌日被告修改還押編號並交予何加簽;因李休假,被告一人前往探監,他刪去李的名字及修改日期後,再自行加簽。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作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ESCC10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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