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北市三重15歲劉姓少年被劉姓阿姨反綁雙手雙腳後罰躺在滿水浴缸,過程中被壓頭入水數秒,在劉女離開浴室時溺斃,新北地檢署今天依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罪嫌起訴劉女。 起訴書指出,劉姓少年(從母姓)患有輕度身心障礙,母親數年前罹癌病逝,2018年間住家又因火災被毀,劉姓少年因此和周姓父親及10歲妹妹暫住39歲劉姓阿姨位於三重區的住家。 起訴書指出,劉姓少年平時較為躁動,常遭劉姓阿姨責罵,今年8月6日夜間11時許,劉姓阿姨因不堪少年吵鬧,命少年進入裝滿水的浴缸內罰跪,先以衣架毆打少年後,再拿童軍繩反綁少年的雙手並綑綁雙腳,再讓少年仰躺在浴缸內,將少年頭部壓入水下數秒以示懲罰,過程中痛斥少年「你就不乖!這樣有比較舒服嗎?」 劉姓阿姨隨後離開浴室抽菸,返回浴室時少年已臉部朝下溺水,劉姓阿姨雖將少年拉出浴缸,並叫醒周姓父親將少年送醫急救,但少年仍回天乏術。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周姓父親證稱劉姓阿姨有綑綁兒子的手腳,並浸在滿水浴缸內管教,劉女則坦承犯行,但辯稱沒有要殺害少年的犯意,新北地檢署今天依照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罪嫌起訴劉姓阿姨,少年的周姓父親則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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