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歲嶺大學生兼港台兼職記者上周一(18日)涉參與網民發起的「圍魏救趙」行動,到油麻地示威,支援被警方圍困的理大示威者,被控暴動罪,她早前留院缺席聆訊,出院後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代表律師投訴稱,被告上周五下午4時出院,但控方及警方沒有即時帶她上庭,遭裁判官質疑投訴目的。港台說被告被捕當日非其上班日。 港台:被告被捕當天非上班日 為支援被圍困在理大的示威者,大批人上周初在油尖旺一帶示威,與警方爆發衝突。警方早前起訴242人,在6個裁判法院提堂,當中53人留院缺席聆訊,各人陸續出院到庭提訊。其中兩人分別為嶺大學生兼港台兼職記者朱梓瑩(20歲)及運輸工柯俊明(23歲),他們被控於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昨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兩人獲准以1000元及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守宵禁令和禁足令,至明年3月19日與同案被告同日再訊。 代表朱梓瑩的律師投訴,指警方拘捕朱後,在沒有警誡下就指控作提問,警方亦延遲18小時才讓朱求醫;而朱梓瑩上周五下午4時出院,先被帶回警署,昨早才被帶上庭,指警方及控方違反「出院後盡快將其帶上庭」的命令。 官質疑投訴與該案程序無關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質疑,投訴與本案司法程序沒有關係。辯方回應稱或會展開其他司法程序追究,亦希望法庭注意到控方及警方違反法庭命令。裁判官強調,有關命令內容是「可能的時間」帶上庭。香港電台發言人回應確認朱梓瑩為該台新聞部兼職記者,最近一次出勤為11月9日,她被捕當日並非上班日。 【案件編號:WKCC4321-22/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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