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第三被告:殺人後首被告攝死狀「領獎金」
【明報專訊】荃灣工廈DAN6單位2016年揭發石棺藏屍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第三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透露,首被告聲稱與事主同隸屬跨國犯罪組織「There」成員,手上有組織需要的資料,殺死事主可獲組織獎賞2000萬美元,終展開殺人計劃,成事後更拍下事主的死狀照片予組織。
被告依次為曾祥欣(28歲)、劉錫豪(22歲)及張善(25歲),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香港謀殺男子張萬里(別名阿J,終年28歲)。
稱同屬犯罪組織 事主掌資料
曾任港鐵站務主任的張善琣b警誡錄影會面稱,2015年10月底在蘭桂坊派對認識另外兩名被告,聽聞首被告是有錢人,「想黐金糠」認識對方。其後,首被告向他介紹跨國犯罪組織「There」,自言在組織「排Top 4」,成員完成簡單工作可獲獎金;而首被告另開設組織「M」,並邀請張加入。張善睇﹛A事主於2016年2月底向首被告借錢,聲稱投資逾億元的房地產項目,承諾項目完成後分紅。
案發日凌晨,首被告質疑早前傾談的房地產項目造假,建議在觀塘海旁「老笠」事主,但因發現該處太多「天眼」,終放棄計劃。
3人折返案發單位後,次被告稱「今次再拎唔到錢,畀唔到交代劗鴾H」,提議殺死事主;首被告稱事主同屬「There」成員,「阿J手上有組織好需要儭禤ヾA怕阿J會呃番There」,殺死事主可獲組織分2000萬美元,終展開殺人計劃。殺人後,首被告曾拍下事主死狀照片予「There」組織,以證實殺死事主領取獎金。
【案件編號:HCCC4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