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抗議警暴 警離場中斷記招 模仿強光照射 謝振中批「騎劫」表達個人意見
【明報專訊】周日(27日)九龍區示威中多名記者被警方要求除下甚至強行扯下防毒面罩,有記者腳部中彈、被捕;昨日警方記者會期間,有記者朗讀聲明抗議警方在連串示威中多次粗暴對待傳媒,並模仿警員在示威現場用強光照射記者,打斷記者會。警方高層隨即拉隊離場,是反修例事件警方記者會以來首度暫停。抗議行動完結後,警方高層重返會場繼續記招,並形容記者「騎劫」記者會表達個人意見,對此表示遺憾。
沒警告強除面罩 認「絕不理想」警:有免責辯護不代表有特權
有新聞組織提出,保安局長李家超曾提及記者採訪可獲豁免(見另稿)。至於周日示威中,有香港電台記者被警強行扯下防毒面罩,本報記者亦被警截查並要求除下面罩,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禁蒙面法》下「沒有特權及豁免,只有免責辯護」,並引用條例下第4(3)(a)條,稱專業記者適用於免責辯護,但不代表「有特權不需被截查」。
謝振中續稱,警員應先口頭要求記者除面罩,如警告無效才會用適當武力;承認在沒作出警告下扯面罩的行為「絕不理想」,相信有良好溝通,情G可避免。他表示單憑單一片段,缺乏前文後理,不能斷定警員做法,呼籲涉事記者到投訴警察課投訴。
兩自由記者讀聲明
警方昨日如常於下午4時在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據知一批出席的記者在記者會透過手機通訊群組聯繫,商議會上有所行動,其中一人負責買強光電筒。記者會開始約25分鐘後,有兩名分別姓葉及姓張的自由工作記者突朗讀聲明,「希望警方正視警員在在現場對新聞工作者所施行的暴力」,部分在場傳媒站立響應。聲明中提及記者被扯面罩、直射藍色胡椒水劑及發射橡膠子彈,甚至周日有記者被捕。
警方高層隨即離席,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及記者會主持人高振邦宣布記者會暫停。其後,該兩名記者模仿警員用強光電筒照射記者雙眼及攝影機,開蚢q筒發表意見。
聯絡隊欲驅趕抗議記者
稱「個場係我]鵅v掀不滿
抗議期間,有數名傳媒聯絡隊成員上前,欲趕走讀聲明的記者,又稱「呢個場係我]鵅v,引起部分記者不滿。大批記者上前拍攝及質問警方,雙方一度推撞,有警員指一名攝影記者「襲警」;大部分記者一度離場。
警批剝削市民知情權
約20分鐘後,警方高層重返會場繼續記招,有記者大叫要求直接進入問答環節,高振邦喝令記者「收聲」。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續發言,稱過去多場記者會是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下進行,不認同有人「騎劫」記者會發表個人意見。
有記者對警方就提問設限不滿,謝振中說,如果記者有答問環節以外的事想表達,可以找一個合適的場合、渠道向警方反映;記者會被打斷是剝削全港市民獲得資訊的權利,警方對記者會一度被個別記者打斷表示遺憾。
截查記者料屬同一水警小隊
周日晚旺角清場行動,多名記者被警員查問,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自由攝影記者May James遭截查後被捕。本報翻查周日的影片及相片,發現截查本報記者及拘捕May James的防暴警,身上所掛白卡同印荂uMAR T2」的「行動呼號」,相信是屬水警總區同一小隊的警員。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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