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漢被毆斃 火鍋店少東誤殺囚5年
【明報專訊】31歲越南漢前年在尖沙嘴夜店消遣時與人爭執後被圍毆,有人更兩次以酒樽重擊其頭,他送院9天後不治。案中一名火鍋店太子爺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昨判刑時稱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雖沒用酒樽施襲,但與多人向事主拳打腳踢,要就事主之死負上共同刑責,判他入獄5年。
出手非最重 官:共負刑責
被告梁灝文(21歲)原被控一項謀殺罪,他否認控罪,但承認誤殺罪,獲控方接納。辯方昨求情時呈上被告及其父的求情信,稱被告坦白認罪及有悔意,明白將面對長期監禁,其父亦說被告並非經常喝酒。辯方強調當日事件起因已無從稽考,而被告並非「爆樽者」,承認當時有用腳踢事主。法官則稱,當晚「爆樽」後,被告加入對事主施襲,屬自願參與,要就此負上共同刑責,以監禁7年為判刑起點,因被告認罪獲扣減至入獄5年。
案情指出,事主阮文俊(終年31歲)前年10月1日與數名朋友到尖沙嘴Club A-Plus夜店消遣,至清晨7時許,夜店舞池附近有人爭執,事主遭被告等數人圍毆2至3分鐘,其中一人更兩次以酒樽擊向其頭,令他暈倒。此時,用酒樽打事主的人大叫「打×死佢」,連被告在內的一群人遂上前再向事主拳打腳踢,甚至用力踩他的頭。被告翌日前往內地,同日折返香港時被捕。事主留院9天後不治。
【案件編號:HCCC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