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嘴拘兩人檢引爆器 警指與旺角炸彈類同
【明報專訊】警方前晚在大角嘴一單位檢獲一批汽油彈、汽油彈原材料、引爆裝置、無人機及安裝在機上的投擲器等物品,拘捕兩名17歲及23歲男子,案中檢獲的經改裝手機裝置可引爆炸藥,亦與周日旺角爆炸案中的類同,警方不排除兩案有關連。
前晚7時許,毒品調查科人員根據線報在大角嘴洋松街8至10號對開截查兩名形[可疑男子,其後搜查位於橡樹街73至75號及紅磡德安街兩個單位,檢獲6個汽油彈、兩個懷疑電話引爆裝置、一批懷疑用作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3部無人機、3個全新可安裝在無人機的投擲器、一支長棍、15把摺刀、3把長刀、4把短刀、一把丫叉、4個信號彈、5個煙霧彈及一批超市現金券。
檢獲的經改裝手提電話裝置,警方稱有可能用於引爆炸藥。過去周日晚上,旺角彌敦道及快富街交界花槽發生爆炸,警方在場檢獲遙控土製炸彈。警方表示,兩宗案件的改裝手機引爆裝置類同,不排除兩案有關連。
檢獲無人機附投擲裝置
警方正向有關生產商了解檢獲的無人機規格,毒品調查科警司鄒旺忠表示,初步調查相信投擲器經安裝後,無人機可在空中投下物品,若物品帶有殺傷力,跌入人煙稠密的地方必定造成嚴重傷亡。爆炸品處理課警司李展超指出,無人機可承載危險品,但負重有限制。
兩名被捕人為17歲姓丁及23歲姓董男子,分別報稱學生及無業,涉嫌非法集結、管有炸藥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警方指二人曾參與8月31日及9月15日銅鑼灣集會,兩人在案中角色有待調查,位於大角嘴的單位為17歲被捕男子短期租住的單位,紅磡單位則為23歲被捕男子的寓所。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