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止暴否 六成人:惹反效果 明報民調:暴力衝突 53%市民稱政府責任最大
【明報專訊】政府引用《緊急情G規例條例》(緊急法)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10月5日生效,合法或非法的遊行集會都禁止蒙面,冀遏止暴力抗爭;《明報》委託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於10月8至14日做第五輪民意調查,62.3%受訪市民認為禁蒙面法對平息激烈抗爭行動有反效果,21.2%市民認為無甚作用,只有15.1%市民認為有助平息。
民調訪問了751名15歲或以上市民。對於政府推禁蒙面法,71.4%受訪者反對,19.3%的人支持(見圖)。
71%市民反對禁蒙面
19%市民支持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表示,民調證明市民不認同《禁蒙面法》,質疑政府的做法並非對症下藥,指政府處事手法強硬,但事實上無法解決問題。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說,政府不認為禁蒙面法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近日參與暴力抗爭的人的確是少了,「不能馬上否定禁蒙面法是無用」。
近月警察和示威者愈來愈多使用武力,被問到誰要為現時的暴力衝突負最大責任,52.5%受訪者認為特區政府責任最大,較上次9月的民調上升2個百分點;認為示威者責任最大的有9.6%,較上次民調下跌3.1個百分點;18.1%市民認為警方責任最大,比率與上次民調(18.5%)相近。
林鄭重申有阻嚇作用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會否檢討禁蒙面法時,稱不期望禁蒙面法一生效,市民就會完全遵守規例,不再戴口罩出席集會,「但它畢竟有阻嚇作用」。
不過,是次民調結果反映62.3% 受訪者認為禁蒙面法帶來反效果,當中愈年輕和學歷愈高的受訪者愈有此看法。
逾半人:示威者有權蒙面
67%人不同意警有權蒙面
禁蒙面法其中一個爭議點是雙重標準的問題:容許警方蒙面執法,但禁止民眾蒙面。民調結果顯示,逾半(56.6%)受訪者同意「示威者有權在示威現場蒙面」,愈年輕和學歷愈高的受訪者都更傾向同意;相反,66.6%受訪者不同意警察有權蒙面執法,當中包括年紀大的市民,63.2%的60歲或以上受訪市民,不同意警察蒙面;自稱建制派受訪者也有22.6%不同意警員蒙面,同意的有58.4%。
民調結果亦顯示,有76.6%受訪者認為政府不應該引用緊急法設立其他措施,贊成者有17.7%。
蘇鑰機:禁蒙面無助解決問題
劉兆佳:政府須保建制支持
蘇鑰機表示,「政府無正面表示禁蒙面法有用,但做了就不可以說無效」,認為民調結果反映市民覺得禁蒙面法對民生有負面影響,無助解決問題,「若政府再有新措施,要想清楚是否有用、能否對症下藥」。他並指出,市民愈來愈接受示威者採取暴力抗爭的方式,是因為市民明瞭前因後果(見另稿)。
劉兆佳說,政府一定要遏制暴力,否則會流失建制派的支持,「好多建制派認為政府處理暴力不夠果斷,現時建制派的支持是必要的,因為政府已無法游說反對派」;政府在短期內需要遏制暴力,以取得政績去爭取民眾支持。他說,在如此環境下「警隊的重要性愈來愈大」,因此政府更不可能答應重組警隊的訴求。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民調(第五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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