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 就國際社會應如何向跨國企業徵稅建議新規則,以加大對跨國企業的徵稅力度,令facebook (fb)、亞馬遜、Alphabet旗下的Google等科技巨頭,日後可能要向使用其產品及服務的消費者所在國,繳納更多稅款。新建議不僅針對以美國為主的科技公司,還將影響歐洲和其他國家的奢侈品、汽車等廠商。相關建議已於上周提交二十國集團(G20)財長,他們將於10月17及18日在美國華盛頓舉行會議。OECD預期,改革計劃可獲G20的支持,不過敲定細節將會是巨大挑戰。資料來源:《華爾街日報》、《衛報》
OECD建議實施新稅,源於美國與其他國家政府,因跨國企業徵稅問題而關係緊張。OECD的新規將賦予消費者所在國更大的徵稅權力,有別於以往主要由那些專利、許可證和品牌所屬國或企業總部所在國徵稅。《華爾街日報》稱,今次的稅制改革似乎有望贏得美國政府支持,因為當中部分內容是根據美國白宮的建議撰寫。
已交G20討論 科技巨頭或繳更多稅
代表多家科技機構的電腦與通信行業協會 (CCIA)歐洲辦事處主管博爾格林(Christian Borggreen)對新的全球徵稅建議表示歡迎,認為各國不應尋求可能損害全球投資和增長的單邊稅收。他說,這歷史性的改革必須具有遠見,認識到全球企業正邁向數碼化。
隨?全球經濟日益數碼化,當前的稅制已追不上改變。企業以往將產品銷往海外,其利潤主要來自產品。如今的數碼服務毋須設立實體店,科技企業可通過在低稅收國家登記專利、許可證及商標,以降低稅負。
對美國來說,新規定可能不會引發整體稅制的太大變化,因為美國既有大量知識產權,也有龐大的消費市場。中國的情?也可能一樣,而部分歐洲大國也可能受惠於新稅制。
利益受損的將會是愛爾蘭、瑞士等低稅率的投資中心。這些國家擁有大量知識產權,但消費量相對較少。由於OECD的提案,僅列出新規則的大致框架,未有確定每個政府將獲得或失去多少稅款,以及企業須支付多少稅款的具體細節,料談判過程會面臨一些挑戰。
不利愛爾蘭瑞士等低稅率地區
不過,OECD認為,這項提案即使對那些將要失去部分稅收的國家也是可以接受的,否則各國繼續在數碼產業的徵稅問題上各自為政,將造成混亂。愛爾蘭財政部發言人稱,倘改革成功,可確保一個穩定、基於共識的國際稅收框架得以延續,這符合所有國家的利益。
當前的風險在於稅制改革談判可能與持續已久的貿易爭端交織,為全球經濟增添不確定性。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政府正調查法國政府徵收的一項數碼稅。OECD認為,如果找不到解決方案,將出現大規模的單邊措施。
商界亦憂慮,如無法達成一份國際性協議,企業可能要應付一系列新稅,令國際業務面臨更複雜的經營環境。亞馬遜對OECD的建議表示歡迎,認為若能為改革國際稅務基本原則達成廣泛的國際協議,將可限制扭曲的單邊措施,營造促進全球貿易增長的環境。
全球收入逾11億企業將納新稅規
新規則將只適用於全球收入超過7.5億歐元(約11億加元)的企業,但不包括開採原材料的公司,也不包括產品供其他企業使用、而不是銷售給消費者的企業。新規將適用於不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而是替商戶向消費者推送廣告的科技公司。
OECD建議,各國政府應就公司全球業務的常規利潤率達成一致, 當企業在每個國家的總收入,高於這一利潤率水平就要徵稅。這將會是稅制的重大變化。目前企業根據各國的稅法和一系列國際協議來納稅。這些國際協議旨在避免對同一筆利潤重複徵稅,又或給予企業太多避稅空間。
OECD:各國或須自行議定稅收分成
羅兵咸永道(PwC)的國際稅收政策主管默里(David Murray)稱,如能達成協議,將代表現行國際稅收制度自1920年代建立以來的最大調整。不過OECD的稅務談判代表,並沒有就各國之間稅收應當如何分成發表立場,最終可能需各國互相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