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下周三將在立法會大會發表《施政報告》,早前傳出若因突發情G令她無法親身宣讀,或會以視像形式向立法會發表。多名民主派昨在內會上關注相關安排,民主黨鄺俊宇質疑以視像發表施政報告是否合法、合憲和合符《議事規則》。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回應稱,現時會議安排是特首親身到立法會宣讀施政報告,並於翌日的答問會回應議員提問,「無安排其他視像會議」。 陳:無安排視像會議 內會昨日討論到施政報告發表的安排,民主黨涂謹申等民主派發言質疑特首是否可以透過錄音、錄影、視像,向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立法會法律顧問馮秀娟稱,根據《基本法》73(4),立法會職能之一是聽取特首的施政報告,基本法和議事規則都無清楚訂明發表方式,但基本法訂明立法會要「聽取」,故書面發表不符合。她認為,要考慮以往特首都是親身到立法會發表的傳統,認為要諮詢立法會議員意見。陳維安表示,若施政報告議程無法開始,或不能繼續,會進行下個項目,強調無安排視像會議。 基本法訂明「聽取」 書面發表不合法 有議員擔心當日的保安風險。公民黨郭家麒說,林鄭月娥所到之處都會出現防暴警察;涂謹申稱「很介意」有「蒙面警察在立法會大樓的樓層行來行去」;公民黨楊岳橋則要求警察進入立法會要不蒙面和展示編號。民建聯葛珮帆則稱「立法會好危險」,擔心有示威者掟粉末和燃燒彈,又稱有假記者,反問「如有人在立會做暴力行為,誰保護我們」。 陳維安說,立法會下周三及周四面對嚴峻保安風險,會發出黃色警示,若有需要會要求警方入立法會候勤。他強調秘書處在詢問立法會主席、內會正副主席後才會求警協助,而警方只會在大樓特定地方戒備,秘書處無要求警方在會議室或「綠地氈」執勤;警方從無主動提出進入大樓。他說聽到議員對警方裝備的要求,會如實向警方反映。另外,內會昨日同意,若下周三大會無法處理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的動議,會順延至再下一星期的大會。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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