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投訴課查性暴指控 籲交證據 中大女生控訴 婦團:蒐證責在警 應刑事查
【明報專訊】一名中大女生前晚除下口罩,控訴8.31在太子站被捕後遭受警方性暴力,並向校長哭訴「送鬻琤h新屋嶺,入鬙黑搜身室」。她昨澄清,當日是在葵涌警署被一名男警拍打胸部,會考慮向投訴警察課、監警會投訴或報警。警方前晚稱會主動聯絡事主,昨早改為交由投訴警察課主動調查,呼籲事主聯絡警方「提供實質證據」。有關注性暴力團體認為,事件涉刑事,不應當投訴跟進,又認為要受害人舉證困難,蒐集「實質證據」的責任在警方。有法律學者認為,現時公眾不信任警方,政府至少應就新屋嶺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稱遭葵涌警署男警拍胸
中大學生Sonia前晚與校長段崇智見面時,除下口罩、以真面目控訴8.31在太子站被捕後,遭受警方性暴力,其後有輿論說她在新屋嶺遭性侵。Sonia昨分別在facebook及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澄清,她於8月31日在太子站被捕後,翌日在葵涌警署被一名男警用手大力拍打胸部。她亦投訴警署如廁位置有閉路電視、如廁時附近有男警;此外,一名女警用金屬探測器檢查其衣物時,掀起其衣服至肚臍位置,而當時有男警在場。
女生:與律師商討跟進
投訴課「警察查警察」
Sonia說,正與律師商討如何跟進,會保留一切權利,包括向投訴警察課或監警會投訴,亦會考慮報警。對於警方稱會主動聯絡她,Sonia說感到恐懼,「警方說會主動找我,是否要捉我回去,又多一次48小時(扣查),又再一次任人魚肉?」她晚上接受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訪問時說,投訴警察課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即使有監警會在場也不會有信心,因為監警會的組成「大家有目共睹」。
警:投訴課是跟進的起點
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總督察張寶月表示,對於女學生稱自己及其他被捕者曾遭警員性侵犯及性暴力對待,警方非常重視。她說明白受害人需要極大勇氣才可挺身而出公開事件,「非常欣賞這位女同學,勇於踏出第一步」。她強調警方有措施保護受害人身分,會公平公正調查。
張說投訴警察課昨早曾致電並留言,亦有聯絡中大希望接觸事主,但未獲回應,呼籲事主盡快聯絡警方,讓警方盡快找出事實真相。
外界質疑為何案件交投訴警察課,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稱,現階段未有充足資料判斷事件如何發生,投訴警察課是「跟進的起點」。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補充,由投訴警察課處理可容許監警會作為獨立第三者與女生一起錄口供。
婦團:公眾對警方監警失信心
張達明:至少應獨立調查新屋嶺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表示,事主公開指控的內容已足以構成性罪行,警方應以刑事案件跟進,而非一般投訴,而受害人已盡力將其經歷公開,警察作為執法者,應肩負蒐集「實質證據」的責任;鑑於目前公眾對警方嚴重失去信心,為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嫌疑,政府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相關指控。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亦認為,由警察投訴課調查、再交由不具調查功能的監警會審議的機制,公眾已失去信心,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指控。
監警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Sonia的指控先由投訴警察課跟進亦可理解,但若投訴警察課發現當中有刑事成分,應立即轉交刑事調查。他說若現場沒有閉路電視、雙方又各執一詞,投訴警察課最終的結論很可能是「無法證實」。他又說,現時示威者不信任警方,要他們就遭受警方性暴力報警是強人所難,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新屋嶺事件。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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