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周日港島區反對《禁蒙面法》示威,26人涉於灣仔參與暴動,其中14人另涉違禁蒙面法。案件早前提堂,其中3名學生留院缺席,昨出院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有女生投訴遭警棍扑頭須縫6針。 控罪指理大生李苑瑩(21歲)、中學生高家慧(17歲)和中大生謝兆雄(21歲)本月6日與其他23名被告在灣仔軒尼詩道參與暴動;3人另涉違反《禁蒙面法》,涉於10月6日在灣仔軒尼詩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並在當天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分的蒙面物品。當中高被指戴口罩,李和謝則涉戴上半面式防毒面具。 辯方投訴稱,高家慧被防暴警喝停時並無逃走,被警棍打傷右手;李苑瑩則遭警棍扑頭,須縫6針及住院4日,上庭時右額貼有膠布。裁判官批准3人以1000元保釋,其間須守宵禁令和不准離港。案件將押後至明年1月6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 【案件編號:WKCC3857/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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