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明報專訊】香港記者協會昨就警方未能按憲法及警察通例要求配合傳媒採訪,及故意妨礙傳媒採訪及向記者使用過度武力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此外,有警員前晚向《明報》記者噴胡椒噴劑及強行除掉其防毒面罩,本報關注事件及表示遺憾。 警噴椒強脫攝記面罩 《明報》表遺憾 本報攝記前晚在大圍拍攝一名男子被捕,有警員阻止並用手推撞記者。攝記表明是《明報》記者,警員突向其頭及手噴胡椒噴劑,另一警強行除下其面罩。本報對事件表示關注及遺憾。 記協表示,自6月中反修例示威活動以來,警方一直採取妨礙採訪策略,對記者施以「不必要及過度武力」,記協已發多份聲明、信函及向監警會投訴,警務處長及政府均未採措施改善。記協申請司法覆核,期望高院宣布警方非法妨礙記者採訪及對記者用過度武力,認為警方和政府有責任保障新聞自由及調查對警隊的投訴。 記協續稱,是次覆核提及多名記者親身經歷,過去數月「警方失誤以及對記者不當行為氾濫」,包括辱罵、高強度燈光和頻閃燈光干擾攝錄、無理驅趕、故意遮擋記者視線、故意不出示警察委任證或編號;亦有記者被毆打腳踢、噴胡椒噴霧;有警員瞄準記者發射及投擲催淚彈、射水炮、射橡膠彈及布袋彈。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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