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容忍」上周旁聽者庭外謾罵 大律師會:欺侮檢控官或藐視法庭
【明報專訊】反修例引發連串示威,迄今大批人被捕及控告不同罪名。高等法院上周五拒絕一名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15歲少年保釋申請後,到庭旁聽的市民一度喝罵代表律政司的高級檢控官。大律師公會昨發聲明指出,針對該檢控官的欺侮行為沒任何合理基礎,可能構成藐視法庭,呼籲公眾保持理性和克制,尊重本港刑事司法制度。律政司表示,對有關行為絕對不能容忍,檢控人員絕不應受到「無的放矢的謾罵攻擊」。
檢控官遭包圍 需護送離開
高院上周五拒絕少年保釋後,百多名旁聽者在庭外批評裁決結果,並以粗言穢語喝罵和包圍負責該案的高級檢控官,導致該檢控官無法乘搭升降機,需法庭保安人員護送,改從5樓的樓梯步行到地下,離開法院。
大律師公會聲明指出,出庭的律師無論代表控方或辯方,均運用其專業知識,按證據向法庭陳辭,形容負責檢控工作律師的責任,是不偏不倚陳述控方案情,公正客觀地協助法庭找出真相,依法秉公行義,而非用任何方式求取定罪。
籲公眾克制 尊重司法制度
公會又稱,針對該檢控官的欺侮行為沒任何合理基礎,亦絕不能容忍,更可能構成藐視法庭,呼籲公眾保持理性和克制,尊重本港刑事司法制度。
律政司:絕不應無的放矢攻擊
律政司發言人亦表示,有關行為絕對不能容忍,並稱檢控人員固然並非可免受批評,但絕對不應受無的放矢謾罵攻擊。檢控人員肩負刑事檢控工作非個人利益,而是代公眾擔當「秉行公義者」角色;任意攻擊檢控工作,會損害香港法治。
發言人強調,就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律政司是按證據和法律做客觀和專業的分析,檢控人員聚焦的是犯案者的行為,沒任何政治考慮,以秉行公義為目標及獨立自主的專業態度堅守檢控原則。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