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屯門兒童及少年院的網頁,社會福利署以社會工作方式執行法庭指令,為適應困難的兒童或少年及少年違法者,提供住院訓練服務。對象包括《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獲批保護令的兒童、《少年犯條例》提供羈留院服務、《感化院條例》提供感化院服務、《擄拐和管養兒童條例》提供收容所服務等。 院舍會提供學術與通用科目學習及職業技能訓練,協助院童獲得認可資歷,讓他們離院後繼續升學,或發展職業等。 黃為保護令 藍正受審訊 受訪13歲女童阿妹(化名)表示,院童分為3種顏色的制服,紫色為被定罪、黃色為保護令、藍色為正接受審訊的院童,同一類院童會同住及生活。院童每次進入兒童院都需脫光衣服搜身,隨行物品要放入儲物櫃,包括所有電子器材,而院舍內的職員全是社工。 根據本報資料,至少有3名涉反修例示威被捕學童被判入兒童院,即8月29日深水囃絡p外被捕的2女1男中學生,年齡介乎13至15歲,警方在少年庭為他們申請保護令,裁判官判3人暫住兒童院等待索取福利報告,再決定是否批出保護令。其中15歲一男一女中學生,因向高等法院就司法覆核獲批許可,分別在9月5日及10日離開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13歲女童阿妹則還押至9月27日,因法庭不批保護令被當庭釋放。3人至今未被起訴。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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