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婚姻自由 湘漢年結婚離婚23次
【明報專訊】湖南長沙男子一年時間結婚離婚23次,甚至有幾段婚姻是前一天結婚,第二天就辦理離婚。該男子向婚姻登記處人員聲稱,「婚姻自由,想結就結,想離就離」。
《瀟湘晨報》報道,長沙天心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粟曉紅表示,2018年下半年,一對男女來辦理結婚登記,登錄電腦進行信息核對時,卻讓登記員大吃一驚,「過去一年時間內,男方登記的紀錄顯示有46條,也就是說結婚離婚23次」。
登記員立刻將異常情況向粟曉紅報告。粟曉紅回憶,當時女方已懷有身孕,而且即將臨盆生產。而根據紀錄,該名有過23次婚姻的男人,距離上次離婚剛過一周。粟曉紅於是問女方是否了解對方,該女子一邊點頭一邊回答道:「我肯定了解啊,我們都戀愛很長時間了。」
粟曉紅查看男子婚姻記錄發現,他有多次婚姻是前一天結婚,第二天就辦理離婚。粟曉紅於是向男方詢問,試圖了解其結婚的目的,「他就說婚姻自由,想結就結,想離就離」。
最終登記員按照流程仍為他們完成了婚姻登記。今年3月,兩人前來辦理離婚,兩人的婚姻維持了半年多。粟曉紅說,「從他們的臉上覺察不出任何要離婚的悲傷,也不接受調解。不過對於男方而言,這應該是他維持最久的一段婚姻了」。
粟曉紅表示,婚姻並非兒戲,也不該用其來達到什麼目的,相較於結婚,辦理離婚時多了兩樣東西: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這兩份東西同時也代表了婚姻背後沉重的責任,希望大家對待婚姻都能更加慎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