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藏武器 理大生投訴遭警傷腿
【明報專訊】上周六「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晚上有市民於旺角警署外聚集,後遭警方驅散,五旬廚師和理大學生分別被控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學生一度投訴遭警方使用暴力,導致雙腿受傷,他終被拒保釋,還押候訊。
理大會計系三年級學生吳俊偉 (22歲)被控於本月2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玻璃樽(樽口塞有一塊布)、一罐打火機燃料及一把槌仔。案件押後至12月2日再訊,辯方在庭上投訴,吳曾被警方使用暴力,致雙腿受傷。裁判官最終以案情嚴重為由拒絕被告保釋。
另一被告、廚師陳耀鈞(54歲)被控同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弼街交界襲擊警署警長白皞。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再訊,他獲准以6000元保釋,其間須遵守凌晨2時至翌晨8時的宵禁令,不得離港、不得踏足旺角警署附近等條件。據悉,被告當時曾喊「黑警死全家」,涉事警長其後走到被告前方,被告涉一言不發拳打警長後被捕。
【案件編號:WKCC3721、3729/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