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倡藉緊急法禁蒙面辱警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早前稱政府正研究《緊急法》、《蒙面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日表示,政府須認真考慮《緊急法》,除予條例列明的管制刊物、沒收財產、授權進入搜查處所等措施外,更可添加其他緊急措施,包括以行政手段引入蒙面法、辱警罪,又稱可規管認證記者身分,以及制止遊行期間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港獨標語口號。他說最近曾會見保安局長李家超,其間有提出蒙面法及記者規管問題。
倡記者需登記認可
原本的緊急法是1922年訂立的條例,何君堯認為條例舊並無大問題,因謀殺罪亦有很長歷史,若緊急法能「止暴制亂」,認為非常時期要用非常手段。他批評現時示威者即使被捕亦能獲保釋,打官司需時甚長,以往有案件的法律後果亦見輕微,「是否犯法無成本?」形容目前止暴制亂後果未彰,應認真考慮訂立緊急法。
被問如何規管記者身分,何君堯稱新聞片中有不知名記者,「構成警方處理暴亂的很大障礙」,建議預先登記獲認可的記者,並需穿識別衣服。
蔣麗芸: 有時限 長遠應經立會
民建聯蔣麗芸亦有出席何的記者會,她稱9月21日期間不少市民被打,但打人者均蒙面,難以舉證,強調有必要考慮蒙面法。她強調,蒙面法在多國均有立法,可減少過激行為。蔣麗芸代表民建聯立場指出,藉緊急法立蒙面法可較快,但亦有時限,認為可考慮,但長遠而言亦應正式經立法會程序立法。至於何君堯提出的其他措施,蔣麗芸稱該黨尚未討論。
蔣麗芸又稱,該黨陳克勤於2015年已質詢時任保安局長黎棟國會否考慮立蒙面法,當時黎稱積極研究,但其後政府未見正式行動,該黨認為有必要繼續推進。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