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助女兒入名牌大學 《靚太唔易做》菲莉絲迪判囚14天
【明報專訊】美劇《靚太唔易做》女星菲莉絲迪侯夫曼(Felicity Huffman)捲入美國歷來最大宗大學入學試弊案,她涉嫌於2017年用1.5萬美元(約11.7萬港元)賄賂他人,以修改其女兒的SAT試卷,令女兒入讀名校,菲莉絲迪今年5月承認控罪,並於前日宣判,她被判囚14日、罰款3萬美元(約23.4萬港元)及250小時社會服務令,出獄後亦需接受監督一年。
菲莉絲迪侯夫曼前日在丈夫、《依法犯法》威廉梅斯(William H. Macy)陪同下抵達波士頓地方法院;宣判前菲莉絲迪再次就事件致歉,「對我所作所為受到影響的家長、學生、學校、大學,我深感抱歉,我也愧對女兒Sophia和Georgia,以及丈夫,我背叛了他們」。
250小時社服令 罰款23萬
據報道,今年5月當菲莉絲迪認罪時,檢控官曾建議法院判她入獄4個月、罰款2萬美元(約15.6萬港元),以及接受長達12年的監督;最終法官塔萬尼(Indira Talwani)判她入獄14日、罰款3萬美元(約23.4萬港元)及250小時社會服務令,出獄後亦需接受監督一年。
今年3月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搗破該國歷來牽連最廣、涉及耶魯、史丹福、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等頂尖大學的集體招生賄賂案,當中涉案50人,包括大公司總裁、律師行合伙人、荷李活女星等,總數涉及2500萬美元(1.95億港元)賄款。案情指出,他們通過一家升學顧問公司勾結13名大學入學試考官、體育教練等人,使其子女順利通過入學試,或以體育優才資格,入讀著名大學。案中包括家長及體育教練在內50人被控,但沒有涉案學校及子女被起訴。據悉菲莉絲迪是案中首名被判刑的被告。
必須60日內入獄服刑
法官塔萬尼表示,菲莉絲迪在此案的憐h被告中並非最過分,但她明知犯法也參與,要做個好母親絕非藉口;塔萬尼說若不判菲莉絲迪入獄,人們永遠會質疑「為何你可逃得掉」。據報道菲莉絲迪必須於60日內入獄服刑,而她的代表律師表示,菲莉絲迪將在加州寓所附近的監獄服刑。
菲莉絲迪於宣判後由丈夫威廉梅斯及親友陪同下離開法院,她沒有回答現場傳媒提問就登車絕塵而去。菲莉絲迪其後在聲明中表示,毫無保留接受法院的裁決,她亦一直準備接受法官塔萬尼下達的任何懲罰,「我違法了,我承認控罪,對於我的行為,沒藉口或理由」。她再次向丈夫及兩名女兒,以及教育界道歉,「我特別要向那些每天用功為進大學的學生道歉,還有他們的家長,為了支持子女犧牲重大」。菲莉絲迪稱,過去半年對於自己的過失學習很多,現在目標是完成刑期,以及將來貢獻社區,誠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