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方8月31日宣布,將對緬甸民族地方武裝(民地武)組織的停火期限延長至9月21日。緬甸國防軍司令部發表聲明說,此次延長停火期限旨在幫助衝突有關各方參與和平對話,軍方期待和平進程取得進展。 與之前延長停火相比,此次停火期限相對較短,不足一個月。緬甸軍方去年底宣布暫停對民地武組織軍事行動至2019年4月30日。緬軍宣布停火的軍區包括北部軍區、東北部軍區、東部軍區等,但不包括西部軍區。緬甸軍方此後又兩次宣布延長停火期限至8月底。 緬甸1948年獨立後存在數十個民地武組織。2013年11月起經過9輪和談,緬甸政府最終於2015年10月與8個民地武組織簽署全國停火協議。2018年2月,又有兩個武裝組織簽署全國停火協議。今年3月,緬甸政府與佤聯軍、克欽獨立軍、果敢同盟軍等8支尚未簽署全國停火協議的民地武組織發表聯合聲明,宣布雙方就減少衝突、維持和平等內容達成5項共識。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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