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周六觀塘區遊行演變成跨區警民衝突,兩男子涉於九龍灣參與暴動,同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二人周日晚起被扣留於新屋嶺拘留中心,連同於黃大仙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的另外二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被告親友及遊行申請人均到庭旁聽,被控暴動罪的被告父親形容兒子屬「和理非」。 被控參與暴動罪的兩名被告,依次是報稱無業的吳仲謙(24歲)和劉振鑫(33歲),控罪指兩人8月24日於九龍灣偉業街附近參與暴動。據了解,首被告事發時揮動雨傘,導致警員受傷,次被告則投擲雨傘。吳昨上庭時雙手手背和手肘都貼有膠布。 另兩人控龍翔道非法集結 另一非法集結案被告依次為報稱侍應的柯俊瑋(21歲)及報稱學生的陳可兒(21歲),控罪指兩人於於2019年8月24日與其他不知名者,於黃大仙豪苑第二座至黃大仙廟對開一段龍翔道東行線非法集結。據了解,男首被告被捕時扶其他人越過石壆,女被告則站在旁。 裁判官批准4人各以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和須住在報稱地址、守宵禁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首被告父親形容兒子和理非 其中被告吳仲謙的父親在庭外透露,他於開庭前一至兩小時才得悉兒子由被控非法集結改控暴動罪。他形容兒子是「和理非」,當日下午4時許被捕。吳母亦說「唔擔心(兒子入罪),佢無做過,絕對無可能」。 另外觀塘遊行申請人劉鬖J於上周六遊行結束後,連同義工糾察等17人,一度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眾人在觀塘警署被扣留,至昨凌晨突轉送到新屋嶺拘留中心,但警方無解釋原因。劉鬖J被扣留約46小時後,昨傍晚從新屋嶺拘留中心獲准保釋,其餘被捕男女亦分批獲保釋。劉表示,警員將男女分開囚禁,亦有提供食物、食水、毛氈等,亦准許他們上廁所,並無不恰當對待,形容警員「出奇地比較友善」,認為他們可能自知是次拘捕不合理。 6月摘名示威者 警拘捕搜屋 另有消息表示,涉及6月9至12日示威活動被警方記錄資料的示威者,部分人昨遭警方拘捕及搜屋,有義務律師證實此消息,但暫未知涉及哪項控罪。 【案件編號:KTCC1597-98/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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