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雲南昆明鐵路公安局經9個月調查,搗破一個橫跨廣東、廣西、山東,以及雲南四省的販賣嬰幼兒組織,救出8名嬰幼兒,拘捕30名疑犯。該組織長期向貧困山區的少數民族收購嬰兒,再用約兩倍的高價轉售牟利。 去年10月,3名男女帶茪@名嬰兒進入河口火車站候車室。警員發現3人年齡較大,不似嬰兒的父母或親戚,遂將他們分隔開單獨盤問,3人後來承認嬰兒從他人手上買來。 警方循線查出涉案組織的情況,發現他們通過上線供貨人,以1萬至4萬元不等收購嬰兒,再經由中介產聯繫下線,以5萬至8萬元賣到廣東、廣西、山東等地,從中賺取豐厚的差價。 案中個別購買嬰幼兒的家庭,確實有收養的需求,但他們與嬰孩的親生父母素未謀面,只是透過多層中介輾轉買下嬰幼兒,顯然是違法行為。至於涉案組織及中介中間人則只為了賺錢,對那些被他們轉賣的嬰幼兒,是否平安、健康完全不理會。 曾參與解救被拐兒童的人大代表張寶艷認為,在買賣人口的罪案中,針對買方的打擊力度遠遠不夠,且在現行法例中,買方須負的刑責往往較小,即使定罪最高也只是入獄3年。 事實上買方是拐賣人口產業鏈上的終極一環,是對這種罪行的最大推助力量。 但她指針對買方的立法不宜操之過急,貿然推動「拐買同罪」,或會令收買者千方百計地進行隱藏,甚至逼使他們為了逃罪而遺棄、殺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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