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5歲的吳姓男子與同年齡的陳姓妻子,看準台灣、中國貨幣往來需求,未經核准私自進行地下匯兌業務,以匯兌人民幣100萬元,收取2000元台幣手續費方式,進行人民幣及台幣匯兌業務,嘉義地檢署及法務部調查局接獲線報,周一到兩人位於台北市的辦公室及嘉義縣、嘉義市住處搜索,驚見嘉義縣老家宛如「小金庫」,當場查扣約2億4千萬元現金,由於吳、陳涉及違反銀行法,周二下午檢察官複訊後,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檢調調查,吳、陳兩人自2017年12月起,在台北市的辦公處、嘉義市住處,以較銀行金融機構更高的匯率從事地下匯兌,初估收取、匯出的總金額逾80億元。 檢方周二複訊,認為吳、陳涉犯銀行法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將兩人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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