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桃園市37歲余姓婦人帶著女兒與42歲張姓男子再婚,但兩人疑因不滿少女不服管教,竟然從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長達3年的時間將少女一人囚禁在楊梅區住處2樓,余婦與張男甚至將2樓對外窗戶封閉,僅每1到2周由張男帶食物及生活用品探視,少女從15歲到18歲之間,過著有如奴隸般不自由的生活,直到2018年10月間被發現才重獲自由,她目前已被安置。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余婦、張男行為已涉犯刑法私行拘禁罪、妨害幼童發育罪、使人為奴隸罪等罪嫌,從重依使人為奴隸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另建請法官審酌兩人身為少女的母親、繼父,本應對其保護照顧,竟擅以管教為由,將女童長期拘禁,並提供不良飲食、醫療及生活環境,對少女身心發展造成壯大戕害,且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請予以從重量刑。 余婦、張男均坦承將女兒長期反鎖在住處2樓,住處1樓通往2樓及3樓的門都上鎖,2樓的對外窗戶也用膠帶封閉,女兒沒有鑰匙完全不能出門,生活空間就只有2樓而已。 當地的曾姓前里長也證實,曾聽聞里民轉述「該處有一個小妹妹被關在房子2樓」,他便會同員警至該處1樓查訪,發現確實有一個小妹妹在2樓被關起來;社工查訪也發現,該處僅有少女1人,余婦平時不會去,只有張男固定時間送東西過去,而少女因長期受此對待,也不敢向外求援,直到被發現才重獲自由。 據悉,少女被囚禁期間,繼父張男固定帶食物探視,食物的種類並不營養,大多是零食、泡麵、微波食品等,2樓住處有廚房,讓少女餓了自己烹煮,雖然2樓對外窗被以膠帶封閉,少女仍可從縫隙看到外頭的世界,而外頭常有鄰居孩子出入,她突發奇想以繩索、吊籃「垂降」方式轉賣零食,10元、20元地慢慢存了5、600元,2018年10月間向鄰居買來二手手機,利用鄰居提供的wifi密碼上網抒發,網友替她報警才將整起事件揭發。 友人轉述,少女過去在學校其實功課不錯,疑似長期遭到媽媽家暴加上叛逆期而遭到囚禁,重獲自由後雖然對談沒有什麼異狀,但她常常說一說話後會抬頭看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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