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房屋業權保險是一種保護業主免受未知因素的影響而導致自己的業權受損的保險產品,但安省法院上訴庭在今年7月發表的一項裁決引發了一個疑問:當房屋出現嚴重的建築問題,導致其不安全及不能向未來的買家出售時,房屋業權保險是否能保障買家的利益?
安省法院上訴庭的上述裁決,裁定FCT保險公司提出的上訴得直,不僅駁回了原訴人的索賠要求,而且裁定原訴人向FCT保險公司賠償2.5萬元。該宗案件的原訴人名叫布林(John Breen),他在1999年購買了安省度假勝地蜜月湖(Muskoka lake)的一幢度假屋。
在該宗房地產交易成交前,他的地產律師曾在當地政府的建築部門進行搜索,發現該幢度假屋的建築許可是在1989年發出的,但最後的驗收並沒有完成。
其後,由於當地政府的辦公室曾在1996年發生火災,導致了上述紀錄被銷毀,沒有人知道該幢度假屋的結構是否通過了最後的檢驗。
布林在獲悉了上述情況的前提下,採納了他的地產律師的建議,沒有要求對該幢度假屋進行最後的檢驗。而在該幢度假屋在1999年3月15日交吉前,布林採納了地產律師的建議,向FCT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房屋業權保險,保費是347元。
布林在2011年決定裝修度假屋的廚房,他聘請的裝修工人在準備裝修期間,打開了廚房的牆壁,確認了度假屋有多項違反安省建築法規的嚴重情況。
布林又聘請了一名工程師,該名工程師提交的報告證實,該幢度假屋存在多項嚴重的結構問題。該名工程師還建議布林對度假屋進行重建,且不要繼續居住在度假屋內。從2012年開始,布林沒有使用過上述度假屋。
布林的太太在2014年2月向FCT保險公司發出了索賠通知,保險公司最初在基於度假屋有開放的建築許可的前提下,確認了保險賠償。但FCT保險公司在2014年5月拒絕向布林提供賠償,因為保險公司獲悉該度假屋沒有開放的建築許可,實際上,當地政府已就建築許可關閉了個案。
布林在2015年3月入稟法院,控告FCT保險公司,並提出索賠的要求,理據是度假屋的結構缺陷源於開放的或被吊銷的建築許可,從而導致該物業不能銷售。根據相關的法律,這意味荈R家有法律依據來拒絕完成交易。
FCT保險公司則指出,該公司否決了原告的索賠要求的理據是,基於原告已經了解與度假屋的結構相關的風險或缺陷,保險公司不提供賠償。
該宗訴訟案在去年開展了法庭聆訊,審理該宗案件的法官Margaret Eberhard裁定布林勝訴,理由是他對於後來發現的房屋結構缺陷沒有實際的知識。
FCT保險公司遂就上述裁決提出了上訴,由安省法院上訴庭的3名法官組成的小組在今年7月發表了裁決,推翻了法官Margaret Eberhard的裁決。安省法院上訴庭在土地不能銷售與房屋業權不能銷售之間劃分了界線,上訴庭裁定布林的索賠要求不在保險條例承保的範圍之內。
上訴庭在裁決書中列舉的事實是,布林在購買度假屋時,已被通知了有關度假屋的建築許可和建築檢驗的潛在問題。另外,布林的地產律師建議布林在完成交易之前,可以要求當地政府對度假屋進行最後的檢驗,但地產律師認為,保持原狀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