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北母子餓死 揭韓社會安全網漏洞
靠每月110加元津貼過活 社福部未援助
一名逃離朝鮮輾轉到韓國定居的脫北女子,在家中餓死兩個月後日前被發現,掀起社會同情之餘,一些人士抨擊政府在變節者入境定居後便不聞不問,也有輿論質疑事故反映社會安全網存在漏洞,未能充分發揮保障功能。
首爾警方上周二(13日)披露,逃離朝鮮的42歲韓姓女子及其6歲姓金的兒子,於7月31日下午被發現陳屍於首爾冠岳區一個公屋單位內,研判已餓死約兩個月。警方表示,兩人伏屍地上,單位內毫無有人近日飲食過的痕[,雪櫃內只有用剩的包裝辣椒醬。韓婦抵韓後一直租住該單位,生前拖欠每月9萬韓圜(99加元)租金16個月,水電煤費亦已多月沒有繳交,早已被截停供應。其銀行存摺自5月中旬最後一次提取了3858韓圜(約4.2加元),存款歸零。
有認識餓斃韓婦的人士稱,韓婦沉默寡言、內向,兩母子與鄰居幾乎毫無互動。有鄰居表示,兩母子所住單位門戶常閉,根本不曉得有人住;有的表示5月底後雖然無再如前聽到過孩子啼哭,但只以為他們搬走了。另一人說:「我見過那女人一兩次,無講話,無交談過,只是低頭走過。」
脫北者進入韓國社會生活的最初5年,除了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費,還有僱用資助金、免費職業訓練、求學支援、居住援助與人身保護,滿5年後要提出申請才可能延長保護。韓婦於2009年變節到韓國,離婚後母子相依為命,惟在其子今年4月滿6歲而失去兒童津貼後,每月除了10萬韓圜(約110加元)育兒津貼,便別無社會福利,既無申請失業救濟和每月20餘萬韓圜(約220加元)單親父母援助,也沒有申領87萬韓圜(957加元)基本生活保障金,更沒有求助於緊急福利支援制度——如遇身故、離婚等特殊緊急狀G者,可在申報48小時後獲發款,兩人家庭基準可得75萬韓圜(約825加元)。負責處理韓婦育兒津貼申請的單位稱,要是知道她無收入,會轉介她申請別的援助。
去年8月忠清北道曾坪郡發生寡婦不堪生活壓力而殺女後再自殺的慘劇後,社福部增聘了近3000人手,專查隱伏危機務求預早伸援手。惟如這宗母子個案從長期拖欠費用已露出財窘端倪,卻未引起相關單位關注。正常情G下,地方開發部門遇有欠繳3個月或以上公屋租金情G時,須通知保健福利部。
最大在野政黨自由韓國黨黨魁黃教安上周五(16日)到脫北者組織為兩母子設壇公祭弔唁後,質問政府道:「這個政府停止了對脫北者的支援了嗎?」有網民就在青瓦台請願網上抨擊:「在連動物保護法都有的國家,能如此任人不受保護而死去,我實在不能理解。」脫北者組織「NK知識分子連帶」代表金興光(譯音)昨說:「不是因為是脫北者就希望得到特殊待遇。為了盡量避免同類事情,至少給予少少關心就好了。」
(中央日報/韓聯社/K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