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失電腦案 法庭前書記索償政府
【明報專訊】選舉事務處職員在2017特首選舉期間,遺失兩部手提電腦,內有數百萬登記選民的個人資料。法庭前合約書記擔心遭人盜用資料借貸,自費購買環聯信貸報告,但認為選舉事務處有違法律,自費補救並不合理,故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280元,案件昨提訊。
憂泄資料查信貸報告 索280元
申索人譚志輝,被告為選舉事務處。申索書指出,2017年特首選舉期間,選舉事務處在毫無必要下遺失其個人資料,涉構成普通法下的疏忽侵權行為,另涉違反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若要由申索人自費補救並不合理。此事後他亦打算查閱環聯信貸報告,花費280元,故入稟申索。
申索人在庭上表示,將於9月12日交費查閱環聯信貸報告,屆時會取得收據。審裁官提到,選舉事務處是政府部門,應更改被告為律政司長,並押後案件至10月31日再訊,讓雙方呈交證人供辭。
【案件編號:SCTC 275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