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堅持社區大屋風格禁分割
長者欲拆老宅改建兩新屋 抗爭兩年終投降
【明報專訊】多市家住怡陶碧谷一位老戶主想將自家現有的小平房老屋推倒重建,建成兩座面積更小的獨立屋,一間給自己居住,一間用於出售。但市府規劃部門以新屋必須符合當地社區的主要建築風格。結果經過28個月的上訴,花費了8萬元之後,老戶主最終還是主動認輸。
這位名叫湯普遜(Rob Thompson)的老戶主,在20多年前買下他現在所居住的小平房老屋,面積只有千多平方呎,而且是建於1939年,房屋本身早已破舊不堪,需要盡快重建。
湯普遜原本的計劃是要將現有的地塊一分為二,建兩座房屋,一座供自己居住,另一座用於出售。但市府規劃部門堅持,當地社區的主要建築風格是建大屋,因此不批准他的分拆計劃。湯普遜不服規劃部門的裁決提出上訴,花費了28個月的時間,而且請律師等各種應訴行為,耗費了他近8萬元。
但湯普遜的律師告訴他,如果將地塊一分為二,則每一個地塊都達不到最低面積標準,因此湯普遜毫無勝算,他現今選擇放棄。
根據規劃規則,湯普遜在現有地塊上將可以重建一座最大面積不超過2625平方呎的大屋,而且無需申請任何特例或特殊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