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從多倫多市府推出惡狗令以後,陸陸續續的有狗主向市府轄下的惡狗審查署申請上訴。如果你的狗被發出這個惡狗令代表它們必須戴口罩離開家的範圍。如果不遵守此令最高罰款可達到10萬元。可是有狗主認為被發出的惡狗令不合理。
下周二(16日)到市府提出上訴的狗主韋伯曼納爾女士(Alexjandra Webber-Manner)。她表示他們的狗,名為Tuxedo,不該被歸為惡狗。她說今年3月的時候她的遛狗人告訴她Tuxedo咬了人。「他告知我說那天他同時在遛5條狗,當時有慢跑者朝茈L們跑過,不過他沒有避開,直接想穿過這五條狗,但是慢跑者的腳被狗帶纏住,這時候才被Tuxedo咬了。過兩天後就有多倫多動物服務所人員上門通知我們說,因為在2016年Tuxedo已經有過咬人的事件所以他別無選擇,必須發出惡狗令。並通知我們說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
她繼續說「我們並不否認發生的咬人事件。但是我覺得這種情況下沒有必要分發惡狗令。Tuxedo是個小型的梗犬,是我們在2011年領養的救援犬。由於它之前被虐待的歷史而產生了緊張的性格,尤其是格外的怕男人。它通常不會出什麼問題,除非是為了保護自己。」韋伯曼納爾女士還稱,獸醫解釋說因為Tuxedo最近服的新藥也導致了情它情緒不穩定的副作用。
當日向惡狗審查署申請上訴的還有一名華人。劉先生(Lawrence Lau) 也想為他的狗爭辯。他的狗Riley,因為試圖咬掉另外一條狗身上的衣服而被分發惡狗令。Lau表示Riley從來沒有發生過攻擊性的案例,經常被遛,和其他狗都有友善的玩耍。他說有令居和其他狗主人的證詞提供。
如果你的狗被分發惡狗令,就得遵守以下條例。
1. 當狗離開家裡範圍後確保它有戴口罩
2. 在家面前張貼警告標誌。標誌不能小於8.5吋乘11吋。
3. 禁止狗狗進入不帶狗鏈的狗公園
4. 獲得惡狗識別牌
5. 收到法令的14天內,確保狗有安裝微芯片,並能被識別
6. 讓城市收集狗的照片
7. 收到法令的90天之內狗狗收到服從訓練
違反市府取締人員發出的惡狗令,最高可被罰10萬元。
在2017年,動物服務所回應了882宗狗咬以及攻擊事件,經過調查後有91條狗被分發了惡狗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