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學者公開侵華日軍用毒氣鐵證
「紅彈」裝噴嚏劑「黃彈」裝糜爛劑 晉東作戰用逾200枚
【明報專訊】日本歷史研究者松野誠也日前公布發現了侵華日軍使用「毒氣」的鐵證。日本共同社報道,本次發現的是侵華日軍「華北方面軍」附屬毒氣戰部隊「迫擊第5大隊」的「戰鬥詳報」,長達100多頁,戰報詳細記錄了1939年該部隊在山西省山區地帶使用了裝入糜爛劑的黃彈,及噴嚏劑的紅彈的作戰情G。戰報還分析了毒氣彈的威力,指使用紅彈進行攻擊「不可或缺」;使用黃彈「效果非常大」。松野誠也表示,這是首次發現毒氣戰部隊自身詳細記錄使用情G的報告。
稱紅彈不可或缺 黃彈效果巨大
由松野發現的此份《戰鬥詳報》包含了戰鬥情G、炮彈的使用情G、毒氣彈使用命令的副本等。根據記載,在中日戰爭爆發2年後的1939年7月,「迫擊第5大隊」在山西省山區實施「晉東作戰」時,接到上級部隊的命令,決定使用裝入糜爛劑的黃彈和加入噴嚏劑的紅彈方針。在7月6日的戰鬥中,該部隊向用機關槍迎戰的中國軍隊陣地發射了31枚紅彈。同月17日,使用了60枚紅彈和28枚黃彈;翌日又再使用140枚紅彈和20枚黃彈進行了炮擊。
日1907年簽公約 禁用有毒武器
報告並分析了毒氣彈的威力稱,針對在山區構築牢固陣地的敵人,使用紅彈進行攻擊不可或缺。報告也指出,首次在戰爭中使用黃彈,「效果非常大」。松野表示,這是現有已確認的歷史資料中,證實日本陸軍在中國使用黃彈的首個事例。《日本時報》引述松野稱,「軍方很清楚自身違反了國際法。之所以選擇在該省山區深處的位置首次使用糜爛劑,可能是出於認為(在山區)更難暴露」。根據日本在1907年第二次海牙和平會議後簽署的「陸戰法規和慣例公約」,簽署國被禁止使用毒物及有毒武器。
共同社報道指,日軍在1945年戰敗時有組織地銷毀有關使用生化武器的記錄文件,使用化武的全部情G尚無法得知。此次的戰鬥詳報得益倖存,或是因部隊相關人士私人保管,得以提供了此前尚不清楚的戰爭初期糜爛劑使用情G。松野表示,「對於日中戰爭期間戰場的實際情G,已弄清楚的只是冰山一角。有必要弄清事實,從中汲取教訓,不再重演悲慘的歷史。」
松野誠也是日本現代史研究者,2010年獲明治大學歷史博士學位,過去曾出版多部關於日軍生化武器等的著作。據共同社報道,他把這份戰鬥詳報的詳細內容與分析寫成論文,將刊登在日本歷史雜誌《世界》8月號。
1937年日本全面侵華戰爭爆發後,為在短時間內征服中國,日軍先後在中國14個省市、77個縣區使用化學武器1731次,另外在中國國民政府軍政部防毒處的紀錄中記載,日軍使用毒氣傷害了36,968人(其中2086人死亡)。日軍毒氣戰在中國軍隊(國民政府軍)中造成的死亡率平均每年為8.5%,最高年份達到28.6%(193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