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港鐵撞車前 顧問三度質疑系統安全 未叫停測試肇禍 報告指軟件設計三大錯
機電署報告斥港鐵:未提自身監督角色
仁愛堂泳池現老鼠 關閉消毒一上午
億元爭產案 被指開母保險箱 陳美珠:獲授權
覆核頻譜新分配方案 香港電訊敗訴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一罪涉《公安例》 大狀:原針對黑幫

【明報專訊】對於被告其中一項控罪牽涉《公安條例》17B條,有執業大律師解釋,《公安條例》立法原意是針對黑社會成員,以法例制止他們到處叫囂鬧事,但時移世易下現用作檢控示威者,因為「以前的示威者無咁激」,並強調《公安條例》無法使和平示威者入罪。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公安條例》立法原意,從沒想過要用此條例檢控示威者,但控方如今以《公安條例》檢控示威者尚算合理,並稱「示威者不是以前的示威者,政府也不是以前的政府啦」。

稱和平示威者無法入罪

陸偉雄又解釋,對警察講粗口未必犯法,更重要的是視乎被告有否憑「講粗口」煽動他人起哄。以本案而言,被告除粗言穢語、辱罵警員,還呼籲提供雞蛋以擲向警員,表面上已符合法例中「破壞社會安寧」的定義。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則表示,只要被告的行為「實際上」或「可以」令他人感到自身安危或財產受損,便會「破壞社會安寧」,有可能觸犯《公安條例》。不過李安然指出,《公安條例》無法使和平示威者入罪,認為「七一遊行那50萬人,都應該不會拉」。

(反修例風暴)

 
 
今日相關新聞
圍警總案首人提堂 「佔旺畫家」控襲警刑畟Z亂秩序
一罪涉《公安例》 大狀:原針對黑幫
英議員點名批港警司 警4協會促道歉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