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修例風波觸發周一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香港警方拘捕11男1女,他們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會、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違反《1995年飛航(香港)令》、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等,最年輕僅14歲,其中有「佔旺畫家」之稱的潘浩超(前名潘運瑭)涉強行進入大樓。另外,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罪科)前晚至昨日拘捕9人,他們涉嫌網上對警員「起底」、攻擊警察網站及發布威嚇刑猁犖穭W言論等。
撐警集會期間多宗襲擊 拘6人
其中被捕11男1女介乎14至36歲,涉7月1日上午立法會大樓一帶暴力事件,據悉有人因向警員撒化學粉末被捕;31歲男子潘浩超昨在旺角被捕,分別涉上月21日包圍警總及七一立法會事件,涉襲警、刑事疰a、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強行進入。
另外,本周日添馬公園撐警集會期間發生多宗襲擊事件,警方拘捕5男1女(20至72歲),他們涉藏有攻擊性武器、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及在公眾地方打架。
網罪科熱線收800警舉報
150宗轉介私隱署
近日有人網上發布警員資料,網罪科拘捕7男2女,他們介乎16至40歲,涉不誠實取用電腦、刑事疰a等罪行,警方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網罪科警司莫俊傑說,網罪科熱線收到逾800名警員舉報,其中涉警員及家人中英文全名、身分證號碼、住址等資料被公開,有警員收到大量滋擾電話及恐嚇短訊,另有警員家屬遭恐嚇。其中150宗個案已轉介私隱專員公署。
莫俊傑稱,警方偵測到有人發動DDoS攻擊警方網站但不果,一人涉刑珜Q捕。另一人涉多次嘗試登入警方內聯網,涉不誠實使用電腦。
消息稱,4人涉網上起底,干犯《私隱條例》第64條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其中一人設網站大規模披露警員資料。兩人在討論區及Telegram發布有關使用汽油彈或炸彈攻擊警車、警署或其他政府部門的言論,涉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61條威脅會摧狻庢l壞財產,據悉包括一名梁姓小學教師。莫俊傑強調網絡世界非無法可依。餘下一人詳情未知。
警消息:正蒐證 不會一次過拘捕
對於會否大搜捕,警方消息人士說警方正在蒐證,每宗個案一有足夠證據便會拘捕,故不會出現一次過拘捕行動。他說過去多次衝擊或包圍,激進示威者的暴力程度一次比一次嚴重,警方必須發出信息,即涉暴力者必被追究,否則會令暴力升級,「示威者會以為做了幾次都無事,下次再激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