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子宮內膜肌瘤及經血過多問題的女病人,3年前向一婦產科醫生求診,並接受建議做腹腔鏡子宮肌瘤切除手術,卻因手術併發症導致不育。女病人上周五(6月28日)入稟高院,控告該醫生沒有清楚解釋手術可能帶來不育的風險,以及須為手術上的疏忽導致她不育賠償。 切肌瘤出事 子宮切除 原告為張耀尹(前稱張穎);被告則為鄧遠釗,是婦產專科醫生。入稟狀指出,原告2016年6月因子宮內膜肌瘤及經血過多問題向被告求診。其後她發現患有子宮肌瘤,被告建議她接受腹腔鏡子宮肌瘤切除手術。同年7月12日原告接受該手術,卻引發宮頸機能不全併發症,最終子宮被切除,導致被告無法生育。 指醫生沒講清不育風險 原告在入稟狀指出,被告沒有向原告清楚解釋該手術引發併發症導致永久不育的風險,若她知悉有此風險,不會接受該手術;除此之外,原告指稱,被告在7月12日施手術時,疏忽地導致她永久不育,要求他賠償。 專家:子宮手術一般會提不育風險 醫管局婦產科中央統籌委員會前主席張德康教授稱,若是「子宮本身有病」,任何相關手術都有導致不育的風險。他解釋,原告接受的子宮肌瘤切除手術,有可能在切割時影響子宮頸的機能和結構,即影響子宮頸的「開關」;若肌瘤鄰近子宮頸,則連部分子宮頸都會切割。張續說,最令人擔心的情G是,若子宮肌瘤鄰近輸卵管,則會較大風險影響生育。至於是否必須切除,他說視乎該瘤對病人的健康有多大影響,例如會否影響月經流量。他認為常規而言,醫生做任何與子宮相關手術,都會向病人提及有不育風險。 【入稟編號:HCPI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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