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Wecare高雄」搶在高雄市長韓國瑜上任僅半年,就要對他發動罷免案,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昨天表示,罷免案若要向選務機關送件,必需等公職人員就職滿一年才能進行,中選會身為選務機關,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來處理事務。 對於《選罷法》規定就職不滿1年不能罷免,但「Wecare高雄」現以「前置作業」為名起跑。內政部表示,罷免案第一階段是進行「提議人」的連署,只要合於就職滿1年後「送件」,就無違法問題,若連署人反悔,連署書只要尚未送出,提議人可向連署發起人主張撤回,若連署書已送選務機關,由選務機關處理。 《選罷法》規定,「同一罷免案之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而且提議人名冊與連署人名冊不同,即使提議人連署書份數很多,內政部官員表示,「也無法移為連署人名冊之用」。 此外,有關罷免及2020選舉合併舉行問題,由於韓國瑜是去年12月25日就任,就任滿1年時間為12月25日,即使當天送件,距離1月11日也僅17天的時間,來不及在元月11日與總統大選同日舉行。 內政部民政司也說,罷免案的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天起至60天內為之,「但被罷免人同時為候選人時,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60日內單獨舉行罷免投票」。所以不可能「韓國瑜參選總統,同一天罷免韓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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