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首日,上海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執法總隊昨日對五星級的上海宏安瑞士大酒店開出了首張《責令改正通知書》,原因是酒店的可回收物桶中混有紙巾,以及分類垃圾桶不合規定。 最高罰款5萬人民幣 《新民晚報》報道,上海執法人員對市中心靜安寺商圈的酒店、商場進行了突擊檢查。在上海宏安瑞士大酒店的垃圾廂房,執法人員發現可回收桶中混有紙巾。面對酒店方「紙巾是紙張,為何不屬於可回收物?」的質疑,執法人員「立即進行普法」表示,「不管乾的紙巾還是濕的紙巾,都屬於乾垃圾」。另外,該酒店雖設有四分類垃圾桶,但標識不符合規定,桶上也沒有加蓋。執法總隊於是對酒店開出改正通知書,要求立即改正,否則將處以最高5萬元人民幣罰款,並表示1個月內會隨時覆查整改情G。 酒店相關人員表示,因住店客人較多,產生的垃圾也較多,二次分揀垃圾需要加大人力。執法人員隨後再因發現垃圾混合投放、未按要求設置收集容器等問題,對該商圈的晶品購物中心、上海通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越洋廣場等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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