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前副書記、董事長、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袁仁國(圖)涉嫌受賄一案,日前已終結調查,貴陽市人民檢察院周四(27日)正式對袁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袁仁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中央紀委監察部早前通報,袁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係、利益交換的工具;大搞權權、權錢交易,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便利;涉嫌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等。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2歲的袁仁國,貴州仁懷人,自1991年起歷任貴州茅台酒廠副廠長,茅台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董事長,去年卸任茅台董事長一職後,出任貴州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至上月,袁因涉受賄罪被開除黨籍及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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