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前日就《逃犯條例》修例再提修訂,建議只處理由當地中央政府提出的移交請求。特首林鄭月娥和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均被問到台灣該由哪個機關提出請求。林太回應稱,上述修訂是考慮了國際做法,就台灣而言,要了解台灣究竟由哪一個機關提出,能夠滿足這比較嚴肅和高層次的要求,才處理移交協定。 台灣陸委會回應時重申,港府修例若以「一中」架構為前提,「我方絕不會接受這種以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為目的之作為」,又稱:「港府所作調整無濟於事,絲毫不能緩解各界對『送中』所造成的人權及人身安全威脅與疑慮,更難獲得國際與香港社會的認可。」 政府一直稱修例目標之一是處理台灣殺人案。林鄭月娥昨被問到該案是否由台北的士林地檢署提出就可以,特區政府會接受由台灣哪一個機構提出。她稱,就個案形式的移交,特區政府需與申請方有協定,條件會在協定內寫清楚。她說,前日公布的修訂是回應社會訴求,移交申請方應是什麼機關,政府考慮了國際的做法後,認為應該是一個中央機關,不是一個地方的機關;就台灣當局而言,政府稍後會了解,「看看台灣當局究竟由哪一個(機關)提出」。 公民黨郭家麒昨在保安事務委員會指出,台方已說即使港方通過修例,亦不會提出移交台灣殺人案疑犯,修例不能解決該案。李家超回應稱,政府積極推動將疑犯移交到台灣的工作,盡最大努力與台方溝通,去年3月派警方到台灣了解事件、盡量搜集證據,收到台方邀請後,亦曾發信予台方,稱港方已積極調查和搜證,並回覆台方通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策進會」平台商討。 劉兆佳:涉麻煩政治問題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接受港台訪問時稱,若現時要求港府講明與台灣哪個單位接洽,涉及很多麻煩的政治問題。若港府表明把台灣視為中國一部分,台港雙方很難談下去;但若把台灣視作司法管轄區,雙方亦難以寫入移交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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