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加聯合聲明 指修例或損自由權利
【明報專訊】《逃犯條例》修訂持續引起外國關注,英國外相侯俊偉(Jeremy Hunt)及加拿大外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昨日聯合發表聲明,指修例或對《中英聯合聲明》保障的自由、權利有負面影響,認為港府應給予時間全面考慮所有其他方案及保障措施。美國商會前日(29日)與政務司長張建宗會面後,亦提出八大疑問,質疑為何要趕急通過修例。
英國及加拿大的聯合聲明表示,修例移除引渡至中國內地的地域限制,在香港引起顯著爭議,關注修例對香港營商信心、國際聲譽,及在香港大量英、加國民的潛在影響;又相信修例或對《中英聯合聲明》的自由、權利有負面影響,促請港府確保香港本地、國際持份者的關注獲全面考慮,並稱港府應給予時間,全面考慮其他方案及保障措施。
議會陣線議員毛孟靜說,香港有不少持有英國或加拿大護照人士,料兩國對此擔憂。她說今次並非由駐港總領事、而是由外相及外長發聲,情G罕見,明顯有所「升格」。
美商會8問張建宗
美國商會昨發新聞稿,稱前日向張建宗表達對修例的關注,會面後仍認為修例有太多不確定,形容香港未準備好通過修例(Hong Kong is not ready to see this bill passed),而「漏洞」已存在逾20年下,看不到為何要趕急通過。美商會向政務司長辦公室提出8疑問:
●在修例或導致外國重新檢視與香港關係下,政府計劃如何處理,以免對香港國際中心地位造成負面影響;
●有3名資深法官稱對修例感極度不安,「法庭是條例把關者之一,但卻認為修例不可行,政府如何確保修例不破壞(compromise)香港法治?」
●為何香港罪案率甚低,但為了打擊罪行卻甘願冒賠上法治聲譽的風險;
●如何確保請求移交國有公平審訊;
●修例後中國政府可要求凍結財產,如何確保營商信心不受威脅;
●請澄清內地當局誰有權提出移交;
●保安局長李家超稱修例是針對犯嚴重罪行的逃犯,不影響香港新聞、言論自由,技術上可如何保障?
●政府強調修例只聚焦逃犯而非普通本地市民,這可如何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