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針對美國打壓作出新的回擊,華為昨天在深圳總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並發表聲明,稱已向美國法院提交簡易判決動議,要求法院不須經開庭審理,宣布美國政府的禁令法案違憲。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美國政府至今沒有提供任何有關華為安全風險的證據而假定華為有罪,是「用立法代替審判」的暴政。他並回應美國本月中旬對華為的封鎖禁令稱,美國此舉是開創打壓私營企業的危險先例。明報記者
華為今年3月8日入稟其美國總部所在的得州地區法院,指控美國政府2018年8月通過的《國防授權法》(NDAA)第889條違憲,該條例禁止聯邦政府部門使用某些電訊和視像監視服務或設備,並以「公共安全、政府設施的安全、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和其他國家安全」為由,禁止使用包括華為、中興等中國企業的產品。華為在起訴書中稱該法案剝奪公權,違反正當程序。
宋柳平昨天在發布會上表示,美國政府迄今為止都沒有提供任何華為構成安全威脅的證據,但美國國會卻假定華為有罪,沒有給華為任何辯護和提供駁斥證據的機會,是「用立法代替審判」的暴政,這是美國憲法所明確禁止的。
他又指,即使該法案合憲,對提升國家安全或增強政府信息網絡的安全性也幾乎沒有任何作用,因為法案沒有提出應對所謂的風險的解決方案,而是僅僅針對華為。
華為希望以簡易判決動議,不經開庭審理,令法院盡快宣判NDAA法案違憲,同時禁止該法案的實施。
所謂「簡易判決」(Summary Judgment)程序,是指在庭審前任何階段,一方可通過動議請求法院對整個案件作出裁決的一項民事訴訟程序。根據動議,法院將審查訴辯狀,如果根據訴辯狀即可對案件作出裁判,法院可作出一方勝訴的判決。根據訴訟進程表,該案將於9月19日就該動議舉行聽證會。
稱170國30億用戶權益受損
針對美國本月中旬將華為列入「實體清單」,宋柳平回應中未提任何針對新禁令的反制行動,僅稱此舉損害了全球170個國家使用華為產品和服務的客戶,以及全球30億用戶基本通信的權利。此外,還直接損害1200餘家與華為有業務往來的美國企業,影響數以萬計的美國就業崗位。他稱美國開創危險先例打壓私營企業,警告全球「明天就可能會是任何行業,任何企業」受打壓。
中通社引述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張乃根指,美國政府透過立法或者總統行政命令的方式,限制華為獲得美國技術和零部件,並禁止華為進入美國市場,構成對美國國內法的濫用。另外,在一定情G下可以對行政命令進行司法審查。因此他認為,華為起訴美國政府違憲的法理依據充分。